標準版: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申請具體條件、流程和所需資料!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企業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經營前必須取得的許可,運輸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理的好處
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道路運輸證的必要條件。普通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批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申請條件
企業法人、自然人,辦理需具備如下條件: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條 從事貨運經營的車輛,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車輛經依法注冊登記;
2.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3.車輛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廊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廊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總質量超過3500千克的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的燃料消耗量應當分別滿足交通行業標準《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1)和《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9)的要求。
4.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2)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并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5.車輛應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6.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應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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