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禁限管理證件由不同的主管部門簽發,每個證件申報的內容與海關審核內容又不盡相同,很多企業不了解如何申請,如何使用規范,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常見幾種監管證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許可證》
發證部門:商務部
文件依據:《貨物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7號)
進口許可證管理實行“一證一關”管理。一般情況下進口許可證為“一批一證”,如要實行“非一批一證”,應當同時在進口許可證備注欄內打印“非一批一證”字樣。
“一證一關”指進口許可證只能在一個海關報關;“一批一證”指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一次報關使用;“非一批一證”指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報關使用,但Zui多不超過十二次,由海關在許可證背面“海關驗放簽注欄”內逐批簽注核減進口數量。
對進口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大宗、散裝貨物,溢裝數量按照國際貿易慣例辦理,即報關進口的大宗、散裝貨物的溢裝數量不得超過進口許可證所列進口數量的5%。不實行“一批一證”制的大宗、散裝貨物,每批貨物進口時,按其實際進口數量進行核扣,Zui后一批進口貨物進口時,其溢裝數量按該許可證實際剩余數量并在規定的溢裝上限5%內計算。
進口許可證當年有效。特殊情況需要跨年度使用時,有效期Zui長不得超過次年3月3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
發證部門:商務部
文件依據:《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8號)
出口許可證管理實行“一證一關”制、“一批一證”制和“非一批一證”制?!耙蛔C一關”指出口許可證只能在一個海關報關;“一批一證”指出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一次報關使用。
下列情況實行“非一批一證”制,簽發出口許可證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非一批一證”:
(一)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
(二)補償貿易項下出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
(三)其它在《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中規定實行“非一批一證”的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
“非一批一證”指出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報關使用,但Zui多不超過12次。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
發證部門:商務部
文件依據:《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令2005年第29號)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實行“非一批一證”制和“一證一關”制,同時在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備注欄內打印“非一批一證”字樣。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實行“一批一證”制和“一證一關”制。同一合同項下的同一商品如需分批辦理出口許可證,出口經營者應在申領時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相應份數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批準文件。同一次申領分批量Zui多不超過十二批。
“非一批一證”制是指每證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報關使用,但Zui多不超過十二次,由海關在許可證背面“海關驗放簽注欄”內逐批核減數量;“一批一證”制是指每證只能報關使用一次;“一證一關”制是指每證只能在一個海關報關使用。
4、《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
發證部門:商務部
文件依據:《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6號)
原則上實行“一批一證”管理,對部分貨物也可實行“非一批一證”管理。
“一批一證”指:同一份《自動進口許可證》不得分批次累計報關使用。同一進口合同項下,收貨人可以申請并領取多份《自動進口許可證》?! ?/p>
“非一批一證”指:同一份《自動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分批次累計報關使用,但累計使用不得超過六次。海關對“非一批一證”進口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大宗散裝商品,每批貨物進口時,按其實際進口數量核扣自動進口許可證額度數量;Zui后一批貨物進口時,其溢裝數量按該自動進口許可證實際剩余數量并在規定的允許溢裝上限內計算?! ?/p>
《自動進口許可證》在公歷年度內有效,有效期為6個月?!蹲詣舆M口許可證》需要延期或者變更,一律在原發證機構重新辦理,舊證同時撤銷,并在新證備注欄中注明原證號?! ?/p>
實行“非一批一證”的自動進口許可證需要延期或者變更,核減原證已報關數量后,按剩余數量發放新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出口許可證》
發證部門:商務部
文件依據:《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經許可證暫行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3年第9號)
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實行“一證一關”制和“一批一證”制。同一合同如需分批出口,出口經營者應在出口申請中提出,由商務部核準后,簽發相應份數的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批復單。同一申請Zui多分批不超過十二次。
“一證一關”制系指每證只能在一個海關報關使用;“一批一證”系指每證只能報關使用一次。
6、《進口藥品通關單》
發證部門:藥監局
文件依據:《藥品進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關總署第4號令)
《進口藥品目錄》商品編碼范圍的商品,海關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權部門簽發的加蓋“×××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進口備案專用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及其他有關單證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進口藥品通關單》jinxian在該單上注明的口岸海關使用,并實行“一批一證”制度,證面內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須換發新證。海關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管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海關總署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