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區新辦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代辦
辦理依據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第三十條;
2、《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8號)第十二條;
3、《關于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備案有關事宜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25號);
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械監〔2014〕143號)。
三、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申辦對象
新開辦或開辦后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注:相關備案的內容發生變更包括企業名稱、住所、經營場所、庫房地址、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經營方式、經營范圍的變更。)
展開全文
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