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流程:
第1步:申請 申請人向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條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并填寫申請表;
第2步:受理 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請后,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做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依法應當報送上級機關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二、辦理流程
1.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 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 提交材料;
4. 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準后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 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 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于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二)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可行性報告,包括申請客運班線客流狀況調查、運營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對其他相關經營者產生的影響等;
3.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空竞炗嗊M站意向書的,應當提供進站意向書;
4.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已獲得相應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托書。
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請開業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除提供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提供進站意向書。
3、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二)、已獲得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上述4項材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與所申請客運班線類型相適應的企業自有營運客車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復印件;
3、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客車屬于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客車等級評定證明及其復印件;
4、擬聘用駕駛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5、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托書。
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三)企業章程文本;
(四)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五)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復印件;
(六)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七)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八)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