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經營范圍后海關怎么變更?
企業營業執照變更地址和經營范圍,海關進出口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也需要變更.無需預約,企業應當自批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注冊地海關辦理變更手續提交資料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非企業法人免遞交);
4、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5、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7、《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公司的經營范圍怎么變更?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準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準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后標注"(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2、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